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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沈阳供暖最新消息(持续更新中)

星星 沈阳供暖 2020-10-27 11:15:01 沈阳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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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沈阳的供暖时间是什么时候?几月开始供暖?沈阳暖气缴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沈阳在线为大家持续更新2020-2021年度沈阳供暖最新消息:

 

  更新于2020年10月22日:

  供热系统进行冷态试运行:2020年10月20日开始

  供热系统进行热态试运行:2020年10月25日至31日

  11月1日零时达到正式供热标准

  全市供热单位分三个梯队依次进行错峰启炉

  9家重点单位和9处重点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改

  供热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全市供热设备设施维修改造总投资6.8亿元,大修锅炉432台,鼓风机692台,除渣机235台,维修楼栋1998栋。同时,组织对上一采暖期存在问题的9家重点单位和9处重点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改,通过大修锅炉、改造管网、更换设备等措施全面整改了存在的问题,今冬供热效果将得到有效改善。

  供热煤炭储备充足。本采暖期,全市供热单位计划储煤826万吨,目前已签订购煤合同752万吨,签约率91%;已储煤520万吨,储煤率为63%,已超出省政府提出的“开栓前储煤率达到60%”的目标,预计12月底储煤率可达到90%,为供热系统平稳运行提供充足的燃料保障。

  实际改造供热旧管网109公里

  今年,全市计划改造供热旧管网50公里,实际改造109公里,超额完成改造任务,改造后,供热管网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将进一步提高。同时,组织淘汰了10台供热质量不好、污染环境的燃煤小锅炉,原有供热面积联网到周边大型热源后,今冬供热质量将进一步提高。

  本采暖期,全市应收采暖费91亿元,目前已收费46.5亿元,收费率51%。

  今年,沈阳市房产局进一步完善了供热智慧监管平台,该平台集供热运行数据监测、分析、预警和指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可以对所有热源厂、换热站供(回)水温度、压力等运行情况和部分用户室温在线监测,市、区供热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监测数据随时指挥调度供热工作。

  同时,还制定了《沈阳市供热单位考核方案》,从基础管理、供热准备、运行管理、安全管理、服务管理五个方面对供热单位进行监管考核,确保供热质量。

  25支抢修队伍6台移动锅炉应急

  今年,沈阳市房产局进一步完善了《沈阳市冬季供热应急预案》,全市共组建供热应急抢修队伍25支,备用移动锅炉6台,储备发电机、电焊机等主要应急设备221台,确保及时有效应对供热突发故障。

 

  更新于2020年10月10日:

  致沈阳市广大燃煤供暖单位的一封信

  沈阳市各燃煤供暖单位:

  近年来,我市广大燃煤供暖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治理燃煤污染的实践中,以实际行动肩负企业的环保责任,克服困难,顾全大局,建设了高效污染治理设施,并从2019年11月1日起全面执行了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为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我们依然面临严峻的形势,我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还很脆弱,雾霾治理还任重道远。2020至2021年冬季采暖期即将到来,我市供暖燃煤锅炉即将集中投运,广大燃煤供暖单位务必继续做好燃煤污染治理相关工作,继续发挥好燃煤污染减排主力军的作用。

  一是要在燃煤锅炉投运前切实做好配套除尘、脱硫、脱硝等污染治理设施检修维护工作,并按工艺要求储备脱硫脱硝药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能够稳定运行,正式运行期间坚决杜绝以污染治理设施调试为由导致的烟气超标排放;二是要做好燃煤质量的把控,采购燃煤的灰分、硫分必须满足《辽宁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三是要科学调整锅炉负荷,合理做好燃煤锅炉启用计划,避免在夜间22点至次日7点期间大气扩散不利的时段频繁启停燃煤锅炉;四是要做好锅炉及其附属设施的密封控制工作,确保锅炉本体孔门完好,烟道、阀门等密封性良好,减少系统漏风;五是要做好煤堆、渣(灰)堆等易扬尘物料的封闭存储工作,在进行煤炭装卸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六是要做好员工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操作员工技能,确保能够及时合理调整环保治理设备运行状态,满足重污染污染天气发生时“一厂一策”相关规定。

  请各燃煤供暖单位,为了沈阳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为了我们共同呼吸的空气,科学运行、管理燃煤锅炉,在保证冬季居民温暖的同时,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为沈阳市冬季的空气质量保障做出贡献。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的,未密闭煤炭、煤渣、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0日

  更新于2020年9月11日:

  按照往年信息,2020-2021年度沈阳供暖时间及缴费时间参考如下:

  一、供暖时间:

  采暖期是11月1日零时至3月31日24时

  二、缴费时间:

  采暖费缴纳的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为了不影响供暖,建议用户在10月20日前交好采暖费。

  按照要求,采暖费应在10月31日前交纳(开栓前)。目前采暖交费只能按照年度交费,后期补交全年费用后可开栓(后期补交采暖费并开栓事宜由各供热公司自行斟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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