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适时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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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邱菊)记者10月16日了解到,《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发布,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自本月起全面实施,各市政府要在年底前制定出台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配套政策措施。
按照《实施意见》,辽宁将适时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标准,逐步实现免费提供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服务。在财政资金补助方面,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视力和肢体(脑瘫)矫治手术、重度腭裂、下颚裂、脊柱裂手术的残疾儿童每人一次性定额补助12000元;对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后进行言语康复训练的贫困听力言语障碍儿童、贫困重度脑瘫、重度智力和孤独症儿童、贫困重度唇腭裂儿童每人给予生活补助最高限额20000元。
-救助对象
具有辽宁户籍的0—7岁,在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方面有出生缺陷和发育异常、需要进行早期干预和康复训练的儿童(有无办理残疾人证均可)。
-救助内容
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优先救助的残疾儿童人群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残疾儿童
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
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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